“住改商”,一直以来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,不少小区居民投诉“住改商”(如餐馆、商超、公司经营用房等)带来的气味大、噪音、复杂人员等困扰多。根据民法典等有关规定,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须经过利害关系人的同意,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,不少“住改商”涉事方并未落实,业主维权存在取证难等问题。今年海南省两会,问政海南帮帮团“捎话上两会”,就此问题采访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寻解题良方。
有代表建议要细化相关法律法规,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并严格限制“扰民严重”“投诉频率高”的“住改商”类型;还有政协委员建议,要严格落实现有法规的条款,以书面逐一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,借鉴中国香港方面有关“住改商”的严格规定,严格审批条件。此外,优化“住改商”的审批,助力群众解决“取证难”等问题。
南海网、新海南客户端记者 王康景 摄像 吴兴财 陈元能 剪辑 雷亚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