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11日上午,海口市欣雅花园小区新老物业公司交接遇阻,双方就新老物业交接事宜未达成一致,有的人情绪比较激动。期间,一名男子拿着一根1米左右的铁棍“示威”,被现场执法人员将铁棍抢走,放到警车上;随后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,将持铁棍的男子带走调查。
小区业主称,目前老物业公司不配合交接,也不管理小区,垃圾不及时清理,电梯坏了也不修,严重影响了业主正常生活。对此,老物业公司负责人称,有业主欠物业费未缴,要解决债权债务后移交。
对此,该小区业委会主任王志强表示, 按照《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三条、第四十四条规定: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解除、终止或者延续服务情形终止后10日内,办理移交手续;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欠费等为由拒绝办理移交手续。
新海南客户端、南海网、南国都市报记者 王洪旭 实习生 陈逸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