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25日,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王世健等27人涉黑犯罪案。其中,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、首要分子王世健判处有期徒刑24年,剥夺政治权利5年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对王世健涉黑犯罪案的保护伞、被告人邢增能从重处罚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,并处罚金50万元。同时,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其他骨干成员分别处以有期徒刑21年6个月至19年不等的刑罚;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积极参加者处以18年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;对一般参加者分别处以9年至4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对案件其他非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被告人处以7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。其中,对一名犯窝藏罪的被告人处1年有期徒刑。
宣判后,海口市扫黑办、市纪委监委、海口中院、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,就该案审判情况进行通报,并呼吁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行为。
南海网记者 庄晓珊 海口报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