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23日,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公告,明确海口市过渡期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标识(号牌)作废。
公告显示,海口市曾于2022年1月5日至6月30日集中办理过渡期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,此类车辆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,过渡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,车主可申请办理注销登记。截至2025年6月30日,海口市过渡期电动自行车已全部到期,现公告其电动自行车号牌及电子行驶证作废。
请过渡期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按照《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》要求,携带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、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或注销情况说明,交回电动自行车号牌(号牌遗失、灭失的,还需提交相关情况说明),前往就近的服务网点办理注销登记。
南海网、新海南客户端记者 王燕珍 摄像、剪辑 陈元能 实习生 邢蔓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