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心提示:2月8日14时48分,儋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:位于儋州市那大镇文化南路粮所宿舍二楼阳台发生火灾,无人员被困。接到报警后,儋州公安消防支队立即调派特勤中队立即出动20名指战员赴现场进行扑救,同时调派那大中队2辆水罐车、1辆抢险救援车及12名指战员前往增援。
中队官兵到达现场,迅速做好现场警戒,经侦查发现二楼阳台火光四射、浓烟滚滚,燃烧物质主要为阳台堆积的大量木材,火势正处在猛烈 燃烧状态,现场无人员被困。根据现场情况,现场指挥员立即下达作战命令:2号水罐泡沫消防车单干线出一支水枪,那大中队水罐车单干 线出一支水枪由阳台外侧进行灭火;4号多功能主战消防车单干线出两支水枪进行内攻灭火;18吨水罐车进行供水。
约20分钟奋力扑救,15时20分,火灾被彻底扑灭;为防止复燃,参战官兵对火场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清理,15时25分,经参战官兵确认火场无 安全隐患后将现场移交给民警,整理器材撤离现场,15时34分中队官兵归队恢复执勤战备状态。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6平方米,火灾原因有 待进一步调查。
南海网记者 陈 望 陈元能 通讯员 黄茂和 报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