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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09月27日 19:51 来源:南海网作者:田春宇 谭 琦 陈元能 编辑:陈明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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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月27日下午,记者从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政策新闻发布会获悉,近日海南省委人办才“以薪酬水平为主要指标评估人力资源类别,建立市场导向的人才机制”要求,制定并印发《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(2020)》﹝以下简称《分类标准(2020)》﹞,并结合《分类标准(2020)》编制情况联合印发了《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》。

  《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》出台,进一步下放了认定权限,优化了认定程序。结合省情实际,首批拟授权155家单位,包括中央驻琼企事业单位、总部经济企业、省重点用人单位、省重点园区、法定机构及海南各个市县。

  具体来说,包括将E类人才认定权一放到底,下放给具备条件的中央驻琼企事业单位、总部经济企业、省重点园区、省属事业单位、省属重点企业、法定机构、市县,由他们认定并发证;将D类人才认定权下放给具备条件的省重点园区、市县认定并发证;将A、B、C类人才认定权一并下放,省人才服务中心只负责备案和发证,切实提高认定便利性和工作效率。

  新海南客户端、南海网、南国都市报 记者 田春宇 谭 琦 陈元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