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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01月10日 17:10 来源:南海网 编辑:陈明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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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,把人家微信和支付宝的钱转给自己,不算偷窃?云南镇雄县95后女孩付某丽的这种思维逻辑太奇葩!

  据了解,事发当天,付某丽不上班,无聊就到工作的地方找同事玩。但大家当时都在忙着,付某丽就拿起同事张某在沙发上充电的手机玩。之后,有人给她打电话,她便将张某的手机装在口袋出门接电话,完事后,她回去返还手机怕同事说偷。正在犹豫时,又有人叫她去唱歌,想到自己刚被男友甩了,想发泄一下,于是将同事的手机“顺”走。由于平时同事间互相知道密码,回到住处后,付某丽便输入该机密码,将微信、支付宝上的三千多块钱转到自己的手机上。张某发现手机不见后报警,警方根据支付线索找到了付某丽,付某丽交代了转移电子钱包的事实,但坚称未偷他人现金不算盗窃!目前,付某丽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逮捕。

  警方提醒,目前网络无现金支付已较为普遍,转移他人微信、支付宝等也属于盗窃。同时,也希望大家注意保管好手机、移动网络支付的账号和密码。(雷亚平)